亨通光电:实控人崔根良协议转让5%股权于控股股东亨通集团
12月29日 亨通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与控股股东亨通集团于2021年12月1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崔根良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亨通光电股份中的11,8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亨通集团,占亨通光电总股本的5%。2021年12月28日,亨通光电收到崔根良先生与亨通集团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各方持股比例:本次股份转让后,亨通光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亨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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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pdf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pdf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经费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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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秘书长朱荣华一行拜访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朱美芳院士
    9月1日,分会朱荣华秘书长、孙小文副秘书长等一行拜访拜访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朱美芳院士。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位于上海松江大学城内。该学院在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以及功能材料(新能源与光电材料方向)等专业领域拥有极高的教学地位,其研究的材料科学基础理论覆盖了光电线缆产业上游原材料各制造领域。朱美芳是中科院院士中为数不多的材料领域女科学家。按照事先约定,这天朱院士及她的助手等在百忙之中腾出时间,同朱荣华秘书长一行就双方共同关心的材料科学发展方向等话题展开深入交流,而后又参观了依托学院建设的国家级材料改性重点实验室。    双方都觉得,材料工业不仅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也是制造业的“工业粮食”。2012年以来,新材料产业总产值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在原材料工业占比达15%,形成了全球门类最齐全、规模第一的材料产业体系。在研发投入方面,10年来,国内原材料工业研发投入强度由2012年的0.62%提高到2021年的1%左右,科技论文和发明专利数量全球第一,300余项材料技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这些在材料领域成绩来之不易,双方在不同的领域都有各自的贡献,但这些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今年在新冠疫情以及国际贸易出现较大变数情况下,原材料工业呈现了“V”形发展态势,这意味着一方面在低于工业总体水平运行的同时,供应链稳定性、低碳环保优化、产品创新扩大等方面都显示出较大的供给压力。下一步,双方一致认为,要加强顶层谋划之外,还要进一步提升材料科技创新保障能力和促进推广应用范围,以及完善新材料学科建设、强化各类人才培养。这也是双方在不同的岗位上目标一致的努力方向。    没有过多的寒暄。朱秘书长见到朱院士之后,直接告诉她说,看到了学院门口大屏幕上的学科应用场景成果介绍之后,就已经感叹我们来拜访朱院士稍显晚了些。当朱院士听到光电线缆产业近几年发展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信息之后,也对大家关心的材料科学发展方向等表示出极大的关注意向。临分手时,朱院士欣然答应出席分会将在杭州临安召开的第十二届材料大会做主旨报告的邀请。(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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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1. 奖励条件(1)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即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2)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即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有创新,技术上有特点和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3)经实施,创造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即该项技术发明较成熟,并经实施应用,取得了积极的经济与社会效果。2. 授奖等级评定标准(1)属国内外首创,或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指标应达到国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重大意义,并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2)属国内外首创,或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指标应达到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3)研究成果对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项目,可视情况评为特等奖。特等奖由一等奖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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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经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八届第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特设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协会科技奖”),并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协会科技奖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一)表彰在电子元器件行业技术进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形成示范效应,提升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二)表彰在电子元器件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研发骨干,从而调动电子元件行业研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鼓励具有先进性和新颖性的首创技术发明成果的转化应用;(四)促进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并具有潜在的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电子元器件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五)促使行业组织及时了解行业技术发展动向,增强与企业的联系,增强行业凝聚力。第三条 协会科技奖是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授予的荣誉,获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的直接依据。第四条 协会科技奖分为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人物奖三个类别。其中,科技人物奖分为技术领军人物奖和青年技术标兵奖。第五条 协会科技奖面向电阻电位器、电容器、频率元器件、磁性材料元件、电子变压器、电感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电接插元件、控制继电器、微特电机与组件、光电线缆、光电子器件及模块、电声器件、电子防护元器件、印制电路板、电子组件及模块、电子结构件、电子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专用设备等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奖励在电子元器件产品、配套材料和关键设备等领域有关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六条 为了维护奖项的公平、公正、公开,协会科技奖的申报、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预。第七条 协会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申报各奖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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